第十三章 嘴上说不要,身体却很诚实(2/2)
与我料想的一样,是孙志远开的门,而且颇有一番饿虎扑食的意味。
不过没有扑到小胖熊,扑到英俊潇洒的武松先生。
我藏在大律师的身后,对他吐了吐舌头,就直奔厨房而去,招呼道:“阿姨,我来啦!”
孙志明也在后边唤我道:“诺诺,我已经给你切好水果啦!过来吃吧!”
我从厨房里向外扒头,喊了一句,“让你大哥吃吧!”
孙志明不甘心,端着果盘进了厨房,捏着一个葡萄非要塞进我嘴里。
“来,我喂你吃,啊~”
我推着他,抱怨道:“我不吃,你别在这儿碍事儿,快出去。”
我把他生推出去,锁住了厨房门。
孙阿姨笑道:“这臭小子喜欢你才会这样,你别怪他啊!”
我站在孙阿姨身边,帮着择菜,听到她的话,我连忙摆摆手,解释道:“我当然不怪他,就是他有点儿太热情了,我接受不了,嘿嘿。。。”
孙阿姨手上的活儿也没停下来,边干边说:“臭小子长这么大都没给我喂过水果,以前爱打游戏,我怎么说都不听,现在为了陪你散步,每天早睡早起,下班也不跟朋友瞎混了,他说要把钱省下来,将来都给你花,他为了你,真的改了很多坏毛病。”
“阿姨,这些我都知道,可是。。。”我没有说下去。
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也不知道能说些什么,现在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保持平衡,我觉得是最好的状态。
再进一步就意味着下一秒的形同陌路,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,不过也不想跟他成为男女朋友。
孙阿姨好歹比我有阅历得多,继续闲聊的口气说道:“孩子,你现在不能接受他也没关系,就当是对他的考验,日久见人心。”
我只是小声“嗯”了一下。
从某种角度考虑,如果现在我明明白白的对阿姨说清楚,孙志远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,结果就是,以后再也没有理由来她家,也再也没机会见到大律师先生了。
饭菜上桌,我也不想再挣扎,直接轻车熟路的就坐到原本是孙志远的位置上,他坐在我身边。
席间还是一直给我夹菜,然后堆成小山,还是那些多吃点儿,别瘦了之类的话。
大律师坐在我正对面,异常的沉默,除了孙阿姨关照他几句,好好吃饭,好好休息的话,他回答了几句外,再没有主动说过一句话。
孙阿姨还问他为什么有些不高兴,他挤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,说没有。
我倒是觉得他可能是太累了,总是工作到很晚,再加上刚出差回来,肯定休息不好。
其实我心里有点儿不舒服,期间有很多次想开口,奈何一看见大律师先生,就什么话都咽下去了。
晚饭后,我们围坐在一起看电视,孙志远又出招儿了,是一刻也不让我安生。
他从茶几下拿出一袋坚果,边撕边说:“诺诺,我特意给你买的,你最喜欢的坚果。”递到我的面前。
我没有伸手去拿,而是抱臂在胸前,用眼角瞪着他,质问道:“你到底跟踪了我几次。”
他心虚的笑着,回答道:“嘿嘿,就一次。”说着就伸出食指比了一个“一”的手势。
我皱了一下眉,“嗯?”
他试探着语气回答道:“两次?”又伸出手比了一个“二”的手势。
我怀疑道:“是~吗~?”
他的眼睛从我的脸上移开,转向上看,“也就三四次吧!”
他在节节败退,我当然要乘胜追击,继续问道:“真的吗?”
“我也记不清了,最多不超过十次,我保证。”
这次他伸出三根手指,不过不是说三次,而是在指灯发誓。
“你还保证!”我怒气冲天的吼了一句。
我抬起手就想劈他一掌,吓得孙志远捂脸道:“别打脸。”
我想到旁边坐着的大律师,还是放下了手,孙志远见我半天没动静,就透过指缝探了一下情况,把捂脸的手放下来。
我望向大律师,一脸委屈的问道:“大律师先生,孙志远跟踪我,我可不可以去法院告他啊?”
他对我微笑着,信手捻来地回答道:“可以,侵犯**权,属于民事自诉案件。”
虽然我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,但听他耐心的给我解释,我就已经很开心了。
我羞羞地问道:“那我可以请你当我的律师吗?”
“别啊!诺诺,我以后不敢了,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!”他拽着我的胳膊,左右摇晃。
我无奈的把脸转向他,立马换了表情,毫不留情的甩开他的手,“不原谅。”
我本来坐在他俩正中间,又往大律师先生身边靠了靠,远离这个“变态跟踪狂”。
孙阿姨靠在单独的长榻上,一直在认真的追黄金时段的电视剧,没有关心我们在讲什么。
“别生气啊!诺诺,女孩儿生气会变丑的。”
我反驳道:“丑了更好,那样你就不会再跟踪我啦!”
我是火星人思维,地球人还想以这种方式说服我,简直是笑话。
他还很委屈的喃喃自语:“你要是直接带我去,我还用跟踪嘛!”
每个礼拜天下午去逛附近的大超市,是我从大学时就养成的习惯,孙志远总想跟我一起去。
第一次我不好意思拒绝,就让他跟一块儿去了。
买完东西,他非要替我结账,从超市出来,还非要带我在外边吃饭。
所以后来我每次都拒绝他。
他们母子俩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,我又不是他女朋友,没理由花他的钱。
我有点儿生气,撅着嘴反问道:“怪我喽?”
他满脸堆笑,把一包开袋的坚果塞到我手里,“不是不是,吃零食,吃零食。”
我看也没看,直接扔给大律师先生,一声不吭,余怒未消的看着电视。
大律师先生不紧不慢的剥了一个,塞到我手里,原本在他手指间捏着的小小的碧根果,落在我手心里显得很大。
“谢谢!”我眼神发光,满心欢喜的望着他。
他微笑着说:“不客气。”
“大哥,让我来吧!”孙志远的手臂从我面前伸过去。
大律师先生就把坚果交给了他。
他把剥好的果仁直接往我嘴边送,我泯着嘴别过头。
他举着尴尬了,也不敢再求我原谅,就垂头丧气的把袋子还给了大律师先生。
细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,比电视上男明星的手更好看。
我不觉地想象那支钢笔,在他手上是什么样子,他会不会喜欢,要知道,那相当于我小半个月的收入。
平时只靠杂志社的定期约稿,当然是不足以过活,虽然我对钱没有**,那也不能饿死自己。
所以我还签了部网络,就这样也只能在帝都这种高消费的地方,勉强养活自己。
不过对于我这种“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”的单身汪来说,已经足够了。
我接过大律师先生剥好的果仁,看看孙志远可怜巴巴的样子,着实不忍心。
我把果仁放进放进嘴里,边嚼边说:“真是怕你啦!我原谅你行了吧!”
孙志远满心欢喜的又从茶几底下翻出一大堆零食,介绍道:“还有薯片,话梅,地瓜干,巧克力,都是给你的。”
我咬着下嘴唇,倔强地说:“我不要。”
嘴上说不要,身体却很诚实。
当这一堆摆在我面前时,我就像巴甫洛夫做实验的小狗一样,真的流口水了。
买了那只四位数的钢笔,我回家就决定戒一个月的零食,今天才是第六天,我就明显扛不住了。
不过回家的时候,那个大袋子还是到了我的手里。
俗话说“吃人家最短,拿人家手软”,我这连吃带拿的,实在有些不像话。
孙阿姨十分坚持,孙志远也保证了下不为例,我就“恭敬不如从命”了。
回家躺在床上刷朋友圈,又看见那个“王小贱”在得瑟他参加上流社会的私人趴体,这次秀的是衣服。
这些天除了秀邀请函,门禁卡,那天桃子帮他挑的香水,鞋子,这么说吧!就差那天穿哪条**都秀一下了。
每次桃子还评论了一堆羡慕,搞得她都不怎么理我了。
敢撩我的女人,不想混了,不就一个趴体,只要小爷想去,就没有去不了的地方,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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