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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 组建少年兵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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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薇洗劫马贼洗劫得非常嗨皮,尤其是实力最强的这伙。他们一听说自己的头领胡老大连带着他的二十多强悍心腹都死了,全都不战而降。老大都不是人家的对手,更何况他们这些小喽罗?识时务者为俊杰,还是保命为先。

沈薇傻眼了,她虽然很不想留着这些恶贯满盈的马贼,可真要让她对着跪在地上毫不抵抗的马贼动手,她还真下不去手。

咋办呢?杀了?下不去手。放了?不甘心。最后还是徐佑提醒了她,“死士营不是还缺人吗?”

沈薇一拍大腿豁然开朗,对呀!这些马贼一个个穷凶极恶的,到了战场上肯定比一般士兵战斗力强,即便是死在战场上也不心疼,侥幸活下来也算是为大雍朝做点贡献了。而且他们洗劫马贼的这么多战利品也需要人手运回去不是?指望他们这区区二百人还不知道要运到什么时候。

对,就这么办了。沈薇及时调整战略方针,后来被洗劫的三伙马贼就比较幸运了,除了把几个不肯低头的刺头给杀了,其余的只要肯归降沈薇都饶了他们一命。

回边城的这一天恰好是二姐姐沈霜出阁的日子,沈薇遥望着京城方向满脸惆怅。要说她回府后跟众位姐们处得最好的就是二姐姐了,她也很欣赏这位大方率真的二姐姐。今日她出阁,自己却在千里之外,也不能亲自送她一程,说起来真是遗憾啊!

不过也是她有先见之明,出发去大觉寺前就把添妆提前给送了。给二姐姐的是一幅前朝名画,给三姐姐的是一千两的银票,毕竟她和二姐姐不同,大伯母掌家,是不会让二姐姐缺了私房银子的。

三姐姐就不一样了,她是庶出,芝姨娘就是再得宠,手里也不会有很多私房银子的,能给三姐姐的自然不多。

银子,任何时候都是女人的底气。三姐姐那人沈薇虽不多么喜欢,但也不咋讨厌,看在同出一脉的份上就帮她一把吧。即便她不懂得感恩,还有芝姨娘呢,有芝姨娘这么个聪明人在,对珏哥儿也是有好处的。

至于沈雪,沈薇倒也没少了她的添妆,表面功夫总得做一做,不能留下把柄让人说嘴去。沈薇给沈雪的添妆是梨花几人做的帕子荷包等物,礼轻情意重呀,沈雪就是呕地半死也挑不出不是来。

“怎么了?想家了?”徐佑发现了沈薇的情绪低落,提缰与她并行。

“今天是我二姐姐出阁的好日子,我和大哥却都在西疆。”沈薇眼望远方轻声道。也不知府里人来得多不多,热不热闹?自来到这大雍朝沈薇还没见过高门闺秀出阁呢,之前她还很有兴致地准备近距离围观的,现在全泡汤了。

徐佑一怔,没想到小丫头是为了这事,望向沈薇的目光更加柔和了,安慰道:“放心吧,圣上不会亏待忠武侯府的。”沈侯爷还在西疆为大雍朝拼命呢,圣上对忠武侯府只有加恩厚赏的份。

沈薇也想到了这一点,不由点了点头。只要祖父在西疆不倒,那京中的忠武侯府就会屹立不倒,就是有不长眼的挑衅,圣上都会多看顾三分的。

沈薇想得没错,今儿一早雍宣帝就和他的大太监闲话,忽然说道:“今儿是沈世子闺女出门子的日子吧?”

大太监张全微垂着头,“回圣上,是呢,听说昨儿沈世子就告了假。”

雍宣帝在御书房里踱了几步,又道:“阿佑和武烈将军到几日了?”

“约有半月了吧,武烈将军十日前不是才传了消息回来?”张全提醒道。

“嗯。”雍宣帝点了点头,这事他怎么能忘?一想到侄子差点就死在了去西疆的路上他心底就异常气愤,恨不得把那个泄露消息的人五马分尸。

又想到沈平渊到底是醒过来了,有他坐镇西疆,他还是能放心的。嗯,得想法子给西疆拨点物资过去,粮草一时半会调不出来,那兵器总能凑一些吧?还有棉衣,眼瞅着西疆就要到冬天了,没有棉衣将士们怎么过冬?雍宣帝这样那样想了一大堆。

要说雍宣帝,还真是位心怀天下的明君!怎奈底子太薄,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,他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!

“沈平渊也不容易。”雍宣帝忽然感叹,随后转身说道:“你去坤宁宫走一趟,跟皇后说,让她给沈平渊的这个孙女赐抬嫁妆。”

张全心中虽有些诧异,却不露声色地退出去了。心道:沈侯爷的圣宠是越渐浓了。

忠武侯府接到皇后娘娘的赏赐,阖府都觉得脸上有光。虽然只是一对玉如意,但把这往嫁妆最前头一摆,满京城没有不羡慕的。就是女儿在夫家也有底气,谁不得高看一眼?

许氏高兴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这是圣上给侯爷做得面子,她的夫君,她的儿子可没这么大的脸面。想到此节,不由又担心起西疆的战事来。想着得到佛祖面前多上柱香,保佑侯爷和儿子平安,保佑西疆旗开得胜。

在茫茫草原上一连走了两天才回到西疆边城,因为路线摸得熟,回来的路上异常顺利,没有遇到巡察的西凉军队,这让沈薇略有些遗憾,她还准备回程再干一票的呢,毕竟有这么多的劳动力,不用白不用啊!

沈薇这次回来,她祖父已经能拄着柺棍下床走动了。沈薇眉飞色舞地邀功:“祖父,怎么样?小四没给您丢脸吧?”那长长的马队打城门经过,整整过了一个上午呢。

“不丢脸,不丢脸,四公子劳苦功高,四公子真是辛苦了。”沈侯爷还没开口,边上的方大锤就抢着说话了。

他双目发光地看着那马队,整个人激动地直哆嗦。俺的个娘咧,四公子莫不是天上那聚财童子下凡?自从他来了边城,仓库里的各种物资就没缺过。

只要战备物资不缺,谁他娘的还怕西凉小崽子,据城而守,耗不死他们?

沈侯爷看着又晒黑了些的小孙女也是一脸的欣慰,好好好,上天待他沈平渊到底不薄,还给他留个惊才绝艳的孙女,孙女怎么了?孙女也是他老沈家的人,照样顶事。

不过看到孙女身边那个碍眼的大公子,沈侯爷更觉得刺眼了。他本来都打算好了,把小四留在家里招婿,以后忠武侯府一分为二,明面上的留给谦哥儿,暗里的就留给小四,有小四帮衬着谦哥儿,侯府怎么着也不能败落。

招婿招不到好人才,那就给小四找个没有亲族的,这和招婿也没多大的差别了。

可他千算万算,就没算到圣上会给小四赐婚。圣上哪里知道小四,还不都是这个晋王府的大公子,可真是个眼利的狼崽子,一眼就瞧上他的小四了。

虽然这一回洗劫马贼的计划他居功甚大,但也不妨碍沈侯爷不待见他。

徐佑也很有眼色,见沈侯爷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,识趣地不往上凑,一边自个呆着去了,谁让这老头是沈小四的祖父呢?谁让他看中人家的孙女呢?

沈薇看着满满一仓库的粮草,可有成就感啦!啦啦啦,我是勤劳的小蜜蜂,发家致富的小能手。

张雄和钱豹也陆续回来了,他们除了运来粮食,还运来了不少的棉花和粗布,还有干菜,食盐等等边城缺少的东西。

为何是棉花和粗布而不是棉衣呢?因为棉衣的价格高呀,买棉花和粗布则要合算得多。反正边城有那么多无事可做的妇人,还愁棉衣做不好吗?而且这些妇人还能领些工钱补贴家用,一举两得,多好!

手里攥着东西,沈薇底气足了,许多想做的事情都提上了日程。

她先是在离侯府不远的地方找了个大宅子,开始招工,要会做针线活的妇人和姑娘家,给将士们做军衣和战靴。每人每日十文工钱,中午管一顿饭。

消息一传出来,边城的百姓争相报名,别说给工钱,还管饭,就是什么都不给她们也愿意干,毕竟将士们守卫得是她们的家园。

军衣全都用黑色或青色的粗布,中间絮着棉花。每件军衣的棉花用量都是事先称好的,务必保证军衣厚实保暖。

战靴全用上防水的皮子,皮子用量之大对别人来说可能很为难,但对沈薇来说那是毛毛雨啦!她抄了那么多的山贼土匪马贼窝,又带人打了那么多的猎物,别的没有,就是皮子多得用不完。

为了赶工,沈薇把现代的流水线作业也搬过来了,把制衣制鞋的工序分为许多道,一人只负责一道工序,速度就大大地提高了。

中午的那顿饭沈薇也没有苛刻她们,虽没有白面馒头,但杂粮面饼却是管够的,菜也是荤菜,豆芽或是干菜炖肉,能打到什么猎物就吃什么肉,海带蛋汤也是管够。

就这,在沈薇眼里简陋的饭食在做工的妇人眼里已经是难得的好饭食了。这场战争还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,家里即便有点存粮也每天算着吃,肉却是许久都没沾过了,即便手里有钱也买不到啊!

沈薇偶尔来巡视的时候就看到好多妇人都舍不得吃饱,把杂粮面饼子和肉片省下来带回家给孩子或是老人吃。沈薇看得鼻子发酸,回去后和曲海商量了一下,每五天便给做工的妇人和姑娘们发福利,东西也不多,每人二斤杂粮面,一斤生肉。

淳朴的边城百姓特别懂得感恩,每次沈薇过来,她们都争着抢着跟她问好,眼底满是尊敬和感激。

沈薇做得第二件事就是教育,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,教育要从娃娃抓起。

沈薇在全边城范围内挑选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男孩子和女孩子,他们可以是战争遗孤,可以是平民百姓的孩子,也可以是军中将士家的孩子,只要愿意来,只要通过选拔标准,沈薇都要。被选上的人会住进侯府,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。

沈薇是想组建一支少年兵,不止是因为西凉的这次叩边,她想为西疆边城留下一粒火种,只要城在,人在,火种生生不息。

男孩交给欧阳奈去训练,女孩子则是交给小迪。除了识字之外,沈薇还给她们编了一本兵法教材,把三十六计以通俗易懂的浅白语言道出。最重要的还是体能武艺队列的训练,每天一大早便能听到校场上少年们喊着号子跑圈的声音,那稚嫩却有力整齐的声音给侯府增添了活力,让人心情振奋,好似看到了希望和曙光。

沈薇得闲也会跑去给少年兵们上课,给他们讲兵法,带着他们操练。只一回就把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,每个人看着沈薇的目光那是眼里冒着星星的崇拜,一口一个“我们公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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