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蒙难北京城(3)(1/2)
我以为,我目前有两条便捷的活路可走,一是讨饭,一个就是做小偷。我以为,讨饭是不劳而获,我不屑为之。而这个偷就不同了,不是不劳而获。就拿刚才的偷菜瓜为例,首先要思想,思想好了何时下手,还要思想怎么下手,然后还要行动,就得动手,摘了菜瓜还得跑。
我想,这属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职业。更重要的是,不伤面子,如果成功了,自然无人知晓的。古人云:窍国者王,窃钩者诛。我是无用,只有那些大偷大盗方可盗国盗王,我也不敢窃钩,我只能窃菜瓜一类的小东西,不被诛,做一个小小偷就是了。
我觉得,我的这个想法可能有点荒唐。但我有充足的理由:就在偷菜瓜得手的同时,我又发现了一个好偷的东西,那就是我打算偷一只鸡,一只很不错的卢花鸡。
这只鸡就在巴沟村,棒槌菜瓜旁边的那一家,大门外边一个铁丝笼子里。可能院里在搞建筑吧,它被临时扔在了院外,而院外又没人看着。好偷!
铁丝笼子的小门上有一把小锁,那小锁实在是小,跟一块水果糖一样大,只有象征意义,或只能为难住猫和狗什么的那些低级动物,却难不住高级动物的我,我只要有一把钳子就能解决问题了。好偷!
我回到了六郎庄,向老破烂借了一把钳子,坐在小屋里等天黑,同时幻想着:一只鸡不算什么,能卖十元多,不过仅能糊口,但每晚偷两只呢?自己不就有了活路了?如果每晚偷三只或更多只呢?我越想越觉得,我很可能富起来,成为少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之一。
我越想越高兴,也越雄心勃勃。
可是,我的肚子又叫起来了,那个菜瓜显然也是个坏东西!不能填饱我的肚子,却只能勾起我更大的食欲!
我把书桌抽屉里的零钱全找出来,放在小桌上,细心地数了一遍,总共一元零八毛。怎么办呢?
肚子里肠鸣不断,好想吃点东西!一恨心,我带着钱跑出去。没有卖馒头的了。买了一个烧饼,扭头返回。那烧饼扑鼻的香味,让我的口水直流,猛咬一大口。真香!可吃快了,没走几步,就吃尽了,只有余香不散,而肚子里却拼命地在叫:不够不够!我饿我饿!
一恨心,我掉转头,一下又买了一个烧饼,管它以后呢,先吃饱再说。边走边狼吞虎咽,吃尽了,还是没饱,快步回到小屋,灌了一气冷水,感觉有点饱了,至少肚子不再为难我了。
我掏出还剩下的八毛钱,放在小桌上,想抽支烟,烟早没了。我忽然想:我今晚就能偷一只鸡,有了鸡就有了钱了呀!好,这八毛买烟吧!
然而,我又回来了,最便宜的雪茄烟一元一包,我这八毛不够。
我环顾小屋,决定找!仅有的几件衣服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,没有。我又环顾小屋,没有!
我应该很明白,这些天我花钱几乎都是狠不得把一毛的硬币掰成两半花的,屋子里可能有钱的地方都找过了。想到硬币,忽然想到,我记得有一次脱衣服时有一个硬币滚在床下了,当时只是看了一下没看见,就没再找。
好,我再找找看。找了半天,终于找到了,可惜,是个一毛的硬币!不过,这次钻入床下,还有一个大收获:在床底的最深处滚着两个灰眉土眼,然而在我心里又闪闪发光的啤酒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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